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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龙湖区卫生健康局属下事业单位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发布:2023-03-03 12:29:06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汕头市龙湖区卫生健康局属下事业单位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已公布。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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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体检时间
 
  2023年3月7日(星期二)上午8:00。
 
  二、体检集中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23年3月7日(星期二)上午8:00前到龙湖区大北山路翰苑楼1楼集中报到。
 
  三、体检有关事项
 
  (一)集中签到。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请于体检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需矫正视力的,请携带本人常用的眼镜),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到集中地点集中签到、抽签,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和指引。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体检对象,按自动弃权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经龙湖区卫生健康局批准同意后,可推迟检查。
 
  (二)体检纪律。体检对象所携带的通讯工具,报到时须关闭后装入信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体检过程中,体检对象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对象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不得在体检过程中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
 
  (三)考生离场。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在工作人员领队组织下缴交体检费,并领回代保管物品后,方可离开体检医院。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体检对象应提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和《体检须知》(详见附件),了解有关体检程序,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工作人员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考生联系。
 
  (五)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未尽事宜,请与龙湖区卫生健康局联系。联系电话:0754-88361471。
 
  体检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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