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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合同聘用制人员1人公告

发布:2023-03-14 13:13:43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珠海市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合同聘用制人员1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9日17时。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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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合同聘用制人员1名。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为合同聘用制人员,薪酬待遇根据被聘用者资格条件,按高新区合同制职员待遇标准执行。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详见附件1《珠海市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一览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35周岁以下;
 
  5.其他条件见附件1《珠海市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一览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流程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选公示→聘用及合同签订。具体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站报名、微信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网站报名方式(首选):打开网站http://www.xgd-hr.ex1.http.80.g0.ipv6.zhuhai.gov.cn/“珠海新高度人力资源网”,新用户需注册后方可进行报名(填写简历不代表报名成功,要进入报名界面点击报名;报名上传的照片要求为彩色证件照,请勿上传自拍照。报名成功或不成功,招考小组审核后均会发送短信提醒,若未收到,可致电确认是否有报考记录)。
 
  微信报名方式: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珠海高新发展”,点击菜单栏“利民服务”→“招考报名”,新用户需注册后方可进行报名。
 
  3.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9日17时。
 
  4.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756-3386025。
 
  5.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①附件2《珠海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制人员报名表》(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②近期大一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其中1张粘贴在报名表相应位置);③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④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⑤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及能够说明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⑥留学归国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注: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附件3),在办理录用手续前补充提供。
 
  系统报名资料填写要求:户籍地址的填写必须与上传的户口本一致;籍贯需填至省、市(县);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必须连贯,不允许出现空窗期;婚姻状况必须填写;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必须填写齐全,父、母、配偶、子女;基本信息的学历学位必须与上传的学历学位证书一致。
 
  系统上传的资料,同时提供原件备查。(原件备查时间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通过报名审核人员名单及相关考试通知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二)考试
 
  符合条件并通过报名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大于3:1时,启动该岗位的考试程序;符合条件并通过报名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小于3:1时,该岗位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设定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三)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
 
  (四)体检
 
  考生须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经考察、体检后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聘用手续;本次聘用人员合同期限至2024年3月31日,合同期满,视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四、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二)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具体是否需要进行递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2.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放弃聘用资格的;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5.试用期内提出辞职的;6.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应考者必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试室。考试严禁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六)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1.珠海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一览表

  2.珠海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制人员报名表

  3.承诺书

  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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