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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招聘雇员公告

发布:2023-03-09 12:34:51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广州市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招聘雇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15日(9:30-12:00,14:30-17:00)。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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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管理辅助类雇员5名,主要负责政务服务或政务信息化辅助类工作,具体工作岗位局统筹,由局下属事业单位海珠区数字政府运营中心使用。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
 
  (三)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四)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及相应的专业,详见《广州市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表》(附件1)。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持驾驶证或有电子信息系统与管理及相关政府部门工作经验者优先;受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岗位安排。
 
  (五)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15日(9:30-12:00,14:30-17:00)。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80号政务服务中心703室,联系人:陈小姐、王小姐,联系电话:66662384。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2张,并填写报名表(附件2),提供本人户口簿(加盖公章的地址页及本人页,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身份证(正反面,非广州市户籍需提供有效期的广东省居住证,居住地址须在广州市内)、毕业证、学位证、社保清单、健康申报承诺书(附件3)。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
 
  (四)资格审查: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核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五)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如报名结束未达到笔试开考人数,延长报名时间(另行发布公告)。延长报名时间结束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考人数。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不能进入面试环节。按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可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被录取。
 
  (三)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二周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再次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index.html)公告栏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我局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制。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本次招聘按照考试当时最新的疫情防控政策执行,报考人员应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
 
  (二)应聘者进入考场前须按照有关防控要求进行测温。所有考生应自备N95/KN95口罩,在考点期间(除核验身份时摘除口罩)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生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配合接受相应安排。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广州市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3对外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表.docx

  附件2:广州市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健康申报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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