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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专项招聘67人公告

发布:2023-02-23 11:03:38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专项招聘67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3年2月22日-3月10日。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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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专项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照《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在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招聘对象
 
  报名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珠海职位,且笔试成绩达到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划定的合格线及以上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对应《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https://www.gdzz.gov.cn/gwygz/lypytzgg/content/post_17123.html)所列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https://zk.zh-hr.com/zyzplogin/#/Login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3年2月22日-3月10日。
 
  (三)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需上传附件:
 
  (1)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准考证;
 
  (2)身份证(正反面);
 
  (3)报名表(附件3);
 
  (4)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证件。
 
  4.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审、聘用考察、合同签订等阶段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5.报名成功人员纳入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储备人才库,储备期为6个月。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出现合同制职员用人需求时,可结合工作实际和个人意愿,在储备人才库中组织招聘。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情况直接通过报名系统反馈,不另行通知。
 
  结合资格审查情况,按报考人员参加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笔试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5确定进入合同制职员各个招聘岗位的面试人员。如有放弃面试的,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人数比例低于1:3,则该岗位不开考或核减岗位招聘人数。
 
  入围面试的考生名单、面试安排等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公布。
 
  五、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另行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体检在指定的本市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体检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另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被聘用为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与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三)报考人员应承诺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关于公告相关报名、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的9:00--12:00,14:00--18:00拨打各招聘单位电话进行咨询、监督。
 

  1.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专项招聘岗位需求表

  2.专业参考目录

  3.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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