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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市教育研究院招聘事业编制教师8人综合素质评估结果公布及其他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

发布:2023-02-14 12:08:09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市教育研究院招聘事业编制教师8人综合素质评估结果公布及其他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已公布。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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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综合素质评估结果公布
 
  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市教育研究院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综合素质评估结果及资格审查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安排
 
  1.时间:2023年2月18日星期六9:00~12:00。
 
  2.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明珠湾灵山岛规划横三路湾区实验学校(南门进)。
 
  3.通过综合素质评估入围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均须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详见《资格审查目录表》(见附件2)。
 
  4.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资格条件、隐瞒或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查实,不予聘用。
 
  三、心理素质测试安排
 
  1.时间:2023年2月18日星期六9:00~17:00。
 
  2.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明珠湾灵山岛规划横三路湾区实验学校(南门进)。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均须参加心理素质测试。
 
  4.心理素质测试由第三方人才机构通过线上方式进行。
 
  5.通过心理品质测试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安排
 
  1.时间:2023年2月19日星期日。
 
  2.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明珠湾灵山岛规划横三路湾区实验学校(南门进)。
 
  3.面试的对象:通过心理品质测试的人员为参加面试人员。
 
  4.具体场次安排见《面试通知书》。
 
  五、笔试安排
 
  1.时间: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9:30~11:30。
 
  2.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明珠湾灵山岛规划横三路湾区实验学校(南门进)。
 
  3.参加人员:具体名单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通知”栏另行通知。
 
  4.笔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禁止进入考场。
 
  5.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如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中小学高级或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者,免笔试。
 
  六、其他要求
 
  1.考生应自备N95/KN95口罩,在考点期间(除核验身份时摘除口罩)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2.考生应按通知于考试当天凭纸质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各考试环节,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3.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4.考试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适时调整,请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和管理。
 
  5.本次招聘各环节的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通知”栏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与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通知信息。
 
  咨询电话:020-3466400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附件:
 

  1.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市教育研究院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综合素质评估结果及资格审查名单.xlsx

  2.资格审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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