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辅导员招聘启事
2017年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辅导员招聘启事
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院内外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本次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招聘基本条件及要求
应聘者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操守,奉公守法,爱岗敬业;
2.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需要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了解和熟悉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
3.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和开拓创新精神,工作踏实、责任心强;
4.对本校文化认同度高,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与服务意识,良好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职责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辅导员招聘需求表 | |||||||||
序号 | 用人单位 | 科室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型 | 招聘人数 | 招聘范围 | 岗位主要职责 | 招聘条件 | 特殊专业要求 |
1 | 文学与传媒系 | 学生工作办公室 | 辅导员 | 教辅 | 1 | 院内外 | 1.负责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日常事务管理、班级文化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学业指导、就业指导、突发事件处理等工作;2.协助党团组织做好学生党、团员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发展工作;3.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工作,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实践能力;4.做好学生的综合测评及各项评优工作;5.做好校风、校纪及安全法制教育工作;6.完成学院领导、上级主管部门交付的及其他需要的工作。 | 1.硕士研究生;2.中共党员(含预备),年龄30周岁以下;3.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有耐心开展学生指导工作,有奉献意识;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解决学生实际问题的能力、调查和科学研究能力。 | 无 |
2 | 公共管理学系 | 1 | 1.硕士研究生;2.中共党员,年龄3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男性优先考虑;3.在学期间有担任学生干部经历;4.有艺术特长者优先。 |
二、招聘程序
(一)受理报名时间:截止至8月31日
(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者的学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结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确定面试人员,通知面试。
(三)面试方式: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四)组织考察:对入选者进行组织考察。
(五)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聘用:由学院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聘用手续。
三、相关待遇
(一)经正式聘用后,薪酬待遇按学院相关岗位薪资标准执行,学院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教职员提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二)学院提供校内公寓租住,公寓配有家具、电视、空调、洗衣机、电热水器等。
四、报名方式
报名者需填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公开招聘行政教辅人员自荐表》,并按照表格要求上传相关附件。
通信地址:广州市从化区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人力资源部(510970)
联系人:彭老师,020-61787287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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