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招聘1名编外人员公告
2017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招聘1名编外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8月25日(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为补充工作人员,深圳市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2017年8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符合招聘职位表(附件2)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招聘申请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奔康工业区A14栋104室。
(2)招聘咨询联系人:吴小姐;电话:28333594
2.报名时间:
2017年8月21日至8月25日(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材料:
(1)《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户口本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4)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证明;
(5)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报名时可先不提供);
(6)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7)职位表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注: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人员须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资格审查只是对应聘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审查结果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的审查为准。
(三)考试
此次聘用考核根据岗位需要采取适岗能力测试,具体方式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公布
依据适岗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请考生登陆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查询。
(五)体检
入围体检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六)资格复审及聘用
适岗能力测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审后,报新区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用工模式和待遇
1.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试用期合格,则继续聘用;若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正式录用后,与人才派遣机构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劳动合同,由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安排工作。
3.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相关待遇。
本公告由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负责解释。
新区干部人事监督举报热线:2833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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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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