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招聘3名编外人员公告
2017广东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招聘3名编外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8月28日至8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共3天。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炭步镇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充实炭步镇工作人员,优化队伍结构,保障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成立炭步镇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组织人事办、纪检监察室等部门抽调,负责招聘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招聘岗位
(一)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1名;
(二)农村财务和集体资产监管中心2名;
三、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二)年龄计算以2017年8月31日为截点;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五)符合岗位工作职责要求的其它条件。(见附件1)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8日至8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共3天。
2、报名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组织人事办(炭步镇政府1号楼208室)咨询电话:020-86843213。
3、报名要求:
(1)报考者应提供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原件审核后退回,并交复印件存档备查。
(2)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炭步镇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表可在报名点领取或花都区炭步镇政府门户网下载)。
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
(3)符合报考资格人员名单于2017年9月1日(下午19:00点前)在花都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网址为http://www.huadu.gov.cn/gkml/HD35/index.html)和“炭步宣传”微信公众号公布。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9月4日至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共2天。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花都区炭步镇组织人事办(208室)领取,代领准考证者须提供本人及考生双方身份证原件,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招聘人数1人的职位,若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的,不予开考;招聘人数2人及以上的职位,若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的,可按实际报考人数情况调整招聘人数(具体调整情况以公告为准)。
1、笔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时间:2017年9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含客观题和申论两部分。客观题:行政能力测试(言语理解、常识判断及判断推理)、公共理论知识(主要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的会议内容及会议精神)、行政管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公文写作常识和时事政治等。按拟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4)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安排于2017年9月11日(公布时间以实际而定)在花都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网址为http://www.huadu.gov.cn/gkml/HD35/index.html)和“炭步宣传”微信公众号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1)面试时间:2017年9月14日(以具体通知为准)。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政府2号楼二楼会议室(以具体通知为准)。
(2)面试内容: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面试的组织。面试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
(三)体检
1、根据笔试和面试计算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由花都区炭步镇组织人事办统一组织体检。
3、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4、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考核与公示
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及计生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
在体检和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考核不合格,可在总成绩合格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提供学历证明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规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获聘人员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花都区炭步镇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管理,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参照《花都区街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和《炭步镇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级别的工资福利待遇,并实行年薪包干制。年薪包含基本工资、年度考核奖金、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各类津贴补贴等。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由镇编外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缴纳。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说明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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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招聘领导小组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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