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直属参公单位选调3名公务员公告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广州市土地利用发展中心(挂市房地产估价管理所牌子)为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中心主要职能:负责土地供应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负责土地出让金评估、收缴、催缴、统计等管理工作;负责建设用地供后监管的事务性工作;负责组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基准房价、课税评估等政府职能性、公益性土地及房地产价格评估工作;负责土地市场和地价动态监测分析工作;负责土地利用管理技术性研究和估价行业管理工作。
中心具体工作内容:
一、基础性工作,包括:组织广州市公开出让土地的市场价格评估、拟订出让方案;负责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基准房价的更新工作;负责广州市标准宗地地价信息采集工作;负责土地市场调查、分析以及相关政策调研工作。
二、土地供应工作,包括:办理土地有偿或划拨使用手续;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工作;办理已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调整工作。
三、土地供后监管工作,包括: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违约金收缴及统计工作;追缴历年欠缴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工作;国有建设用地供后开竣工监管工作。
为适应新型城市化发展要求,着力打造一支品德好、作风硬、能力强、结构合理的优秀人才队伍,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1个职位、3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广州市土地利用发展中心主任科员以下职位3名(非领导职务)。
二、选调范围
面向广东省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粤单位),公开选调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具体职位的选调范围详见职位表。
三、报考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学位:具有法学专业国家统招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及相应学位。(专业代码:B030101)
(三)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历年以来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法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1.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查的,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尚在试用期的;
3.不符合职位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4. 按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 选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必须回避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以上”、“以下”均含本数,职级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委托专业测评机构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报名系统处理。
2.时间及地点。2017年8月22日至9月5日。
3.报考人员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 报名环节不作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4.网上打印准考证。成功报名后,报考人员在2017年9月8日9:00至9月12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重点测试报名人员的行政法律理论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1)时间和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2)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第15个工作日内, 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上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
(1)资格审核
①参加面试资格审核对象
按照选调名额,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名额按拟选调人数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у=3χ(其中,χ代表拟选调人数,у代表面试对象人数)。面试对象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对象人数不足1:3的,可按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②资格审核
参加资格审核人员须提交材料包括:自行在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任职证明材料;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职位设置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应材料等。以上材料由参加资格审核人选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人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通过资格审核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面试为论述题,面试测试面试人员对当前土地管理政策法规的认识程度、综合判读分析能力、口头表述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即时计出并通知考生本人。
(3)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选调。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1的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并按选调职位数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后第二天组织参加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四)考察。
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成效,现实表现,团队意识、沟通协调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选调人员政审或组织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单位需求,经选调单位研究,可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等情况,对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公示7天。公示中发现有影响选调的,经选调单位研究,可递补。
(六)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无影响选调情况的,按规定办理商调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广州市土地利用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期间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咨询电话:020-8331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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